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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及文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费函(2003)30号]文件
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费 1、住宅房屋为每套80元。 2、非住宅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宗定额收费;收费标准为: 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宗收取100元; 建筑面积在1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每宗160元; 建筑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每宗200元; 建筑面积在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每宗260元;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每宗300元。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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