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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登记
一、必收要件: 1. 初始登记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 房屋买卖合同。 3. 交易中心转移过户表。 4. 西安市房产测绘事务所出具的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 当事人为法人的,出具法人代码证和法人委托书;当事人为个人的,出具本人身份证。
二、办事程序: 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然后由该中心转至玉祥门内香米园西巷93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证大厅办理。我中心办理流程约须20个工作日。批量件与申请单位协商约定时间。
三、受理部门: 登记二科。
电话:87331006 8731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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