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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流程


1、客户在总外勤处交件,总外勤初审后收件,并开具收件单;

2、总外勤转外勤,外勤审件,输入微机,并签署调查意见;

3、外勤转科长签署意见;

4、科长转领导签署意见;

5、转总外勤,总外勤填写需交费登记件名单并张贴在登记科外;

6、客户根据需交费登记件名单凭收件单在总外勤处领取抵押登记申请书;

7、客户凭抵押登记申请书去财务科交费、办公室盖章后交总外勤,由总外勤转内勤,内勤微机打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备案证明并归档;

8、客户凭收件单在内勤处领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备案证明。



2007-3-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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