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勤收件办理房改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时,提供如下资料: 1、西安市房改办“单位自管公房出售办法”的批复; 2、单位自管公房出售方案实施细则; 3、单位自管公房出售价格明细表; 4、出售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5、单位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6、产权界定卡; 7、资金到位审核表; 8、省级房改单位须提供“产权证明书”; 9、市级房改单位须提供“房改房交易手续办理通知书”; 10、区级单位及省级单位须提供“备案证明书”。
(二)、内勤收件后及时报转科长,科长审查后转外勤接件。
(三)、外勤接件后,按规定时限赴房改单位进行现场调查,进行勘察、丈量,填写意见。
(四)、科长审批后转主管主任审批。
(五)、主任审批后,内勤按规定时限转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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