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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监证工作程序

(一)、内勤收件办理房改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时,提供如下资料:
1、西安市房改办“单位自管公房出售办法”的批复;
2、单位自管公房出售方案实施细则;
3、单位自管公房出售价格明细表;
4、出售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5、单位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6、产权界定卡;
7、资金到位审核表;
8、省级房改单位须提供“产权证明书”;
9、市级房改单位须提供“房改房交易手续办理通知书”;
10、区级单位及省级单位须提供“备案证明书”。

(二)、内勤收件后及时报转科长,科长审查后转外勤接件。

(三)、外勤接件后,按规定时限赴房改单位进行现场调查,进行勘察、丈量,填写意见。

(四)、科长审批后转主管主任审批。

(五)、主任审批后,内勤按规定时限转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2007-3-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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