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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贷款抵押登记新业务流程
1、凡未在我中心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开发项目,如需在我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时,应先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我中心书面告知该项目已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状况,并到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信息中心办理该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状况的网上公示手续。
公示网站: 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 西安市房地产信息网(www.800j.com) 公示期限: 七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开发项目,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受理预购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贷款抵押登记。
3、每一批预购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贷款抵押登记一经受理,我中心即在上述网站将待抵押房屋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房屋,我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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