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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

 

审批事项名称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审批机关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

联系人

刘晓鸣

联系电话

87614419

审批前置流程

涉及

单位

市发改委、西安市规划局、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金融机构(指定银行)

内容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凡申请在本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应在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或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

二、市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自接件之日起二十日内报送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审批。

三、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

四、局长审批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

五、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拆迁安置管理处自接件之日起,十日内办完拆迁许可证。

审批后置流程

单位

申请单位持拆迁许可证,到市拆迁办领取拆迁公告和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内容

拆迁单位或拆迁实施单位向拆迁户,宣传拆迁法规政策,拆迁当事人待补偿安置达成协议一致时,即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007-3-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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