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单位申请立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 建设单位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三、 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 建审总平面图;六、 物业管理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物业管理资质证;七、 房屋测量报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分户实测]、房屋面积分丘测量报告);八、 本次提交房屋销售情况清单(点击下载样表)。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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