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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单位申请立户所需提供资料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缴存“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单位申请立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 建设单位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
三、 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 建审总平面图;
六、 物业管理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物业管理资质证;
七、 房屋测量报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分户实测]、房屋面积分丘测量报告);
八、 本次提交房屋销售情况清单(点击下载样表)。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7-9-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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