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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于11月底完成灾后房屋重建
  25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地震灾区灾后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已经出台,全省将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房屋重建计划。无房户受灾农民重建住房的,每户最高可从省、市、县三级获得1.5万元补助。

  据介绍,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陕西省10个设区市全部受到波及,房屋损毁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倒塌房屋10万余间,损坏房屋57.9万余间。根据省政府确定的补助标准,农村无房户群众重建住房的,省上按每户1万元予以补助,市县按3000元至5000元配套补助,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城镇受灾群众房屋的恢复重建,纳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统筹解决。企事业单位重建损毁建筑的,减免有关费用,估计农民受灾群众灾后房屋重建所需补助资金5亿元至18亿元。

  为解决受灾群众房屋重建资金困难,陕西省政府要求各金融机构开设农村灾民建房贷款业务。省、市、县政府将筹措20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建房贷款贴息。同时鼓励无房受灾农民投亲靠友解决居住问题,对接收受灾户的群众,每户每月补助150元。(来源:三秦都市报)


2008-5-27 8:46: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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